珠海安维特成功开展“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9-12
2018年9月1日,在CNAS评审专家现场见证下,珠海安维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并成功通过CNAS扩项现场评审。
2018年9月1日,在CNAS评审专家现场见证下,珠海安维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并成功通过CNAS扩项现场评审。


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采用GB/T 34555-2017《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性能检测方法》标准,对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进行相关检测,只限于建筑采光顶试件本身及其与其它结构之间的链接构造,不含结构预埋件与主体结构的固定支座。
附: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性能检测介绍
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性能检测介绍
标准编号:GB/T 34555-2017
标准名称: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英文名称:Test method of air permeability,watertightness,wind loa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for building skylight system
发布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等
发布日期:2017-10-14
实施日期:2018-09-01
一、建筑采光顶三性检测的定义
(1)检测内容:建筑采光顶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
(2)检测性质:为确定工程中建筑采光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而进行的检测。
(3)其他事项:目前国内对建筑采光顶采用实验室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对象只限于建筑采光顶试件本身及其与其他结构之间的连接构造,不含结构预埋件与主体结构的固定支座,实验室检测结果仅对建筑采光顶试件负责。
(4)检测的时间节点和检测目的:
1)时间节点:一般应在工程设计完成后,采光顶组件批量生产、加工和安装施工前进行。
2)检测目的:验证建筑采光顶设计的正确性、合理性、工艺性、经济性,确定能否满足设计的性能指标要求;同时也为改进设计、改进完善加工、组装、安装工艺方法提供依据;使施工单位的操作人员能够通过建筑采光顶试件的加工、组装和安装过程熟悉、掌握操作工艺和方法。
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规范依据一:《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条款4.2.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物理性能检测应包括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条款4.2.1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额性能检测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试件的结构、材质、构造、安装施工方法应与实际工程相符”。
规范依据二:《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JG/T 231-2018(2018年12月1日实施),条文8.1 承载性能要求;条文8.2 气密性能要求;条文8.3 水密性能要求;条文 8.12 抗风掀性能要求。
规范依据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411-2007,条文7.2.6 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节点的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光屋面的可开启部分应按本规范第6章的要求验收。
三、检测装置
(1)检测装置组成:由压力箱、试件安装系统、供压系统、淋水装置及测量系统组成。检测装置如下图所示:
01
说明:
a-压力箱:b-差压计;c-水流量计;d-淋水装置;e-位移计;f-试件;g-安装横架;h-进气口挡板;i-空气流量计;j-压力控制装置;k-供压设备;θ-试件雨水平面所成角度
(2)仪器设备要求:
波动风压循环周期3s-5s;差压计示值误差1%;流量计示值误差5%;喷淋装置不小于4L(㎡·min);水流量计测量误差5%;位移计精度应达到满量程的0.25%
四、检测顺序
检测顺序宜按照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性能(变型检测P1、反复加压检测P2、风荷载标准值P3)重复气密性能、重复水密性能、抗风性能(风荷载设计值检测Pmax)的顺序进行。
4.1 气密性能
检测100Pa压力差下试件的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和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
4.1.1 检测前准备
试件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检查,符合检测方案才可进行检测。检查前,应将试件可开启部分开关不少于5次,最后关紧。
4.1.2 检测加压顺序见下图:
02

4.1.3 检测值的处理
按以下方法计算:
(1)固定部分:

(2)开启部分:

分级指标的确定:采用由100Pa检测压力差下的计算值±qA值或±ql按以下方式换算为10Pa压力差下的相应值±qA值或±ql,以试件的±qA值和±ql(参照JG/T 231-2018《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及GB/T 21086-2008 《建筑幕墙》)确定按面积和缝长各自所属级别,取最不利的级别定级。
4.1.4 检查结果的评定
第一次气密性能检测及重复气密性能检测结果均应满足委托要求。
4.2 水密性能
检测试件在检测指标压力差下,是否发生渗漏。
水密性能分级指标值:

4.2.1 稳态加压法
03

4.2.2 波动加压法
04

4.2.3 渗漏状态判断

4.2.4 结果判定
如未发生渗漏,则判定为满足委托要求,否则判定为不满足委托要求,第一次水密性能检测及重复水密性能检测均按此判定
4.3 抗风压性能
4.3.1 检测指标
以委托方要求的风荷载标准值作为检测指标P3.
4.3.2 检测加压顺序
05

4.3.3 位移测点分布示意;
06

注:P1值为P3值得40%每级加载不超过指标值的10%;P2平均值为P3值得60%,以平均值的1/4为波幅,波动周期5-7s,波动次数>10次;检测压力升至P3时,保压时间>3s,随后降到-P3,保压时间>3s。
4.3.3 检测结果记录
记录面法线位移量、功能障碍或损坏的状况和部位。
4.3.4 结果判定
试件不应出现功能障碍或损坏,否则应判定为不满足委托要求。受力构件相对面法线扰度小于或等于允许相对面法线扰度ƒ0,且检测时、检测后均为出现功能障碍或损坏,应判定为满足委托要求。
4.4 重复水密性能
4.5 重复气密性能
4.6 抗风压性能(风荷载设计值检测)
4.6.1 检测指标
Pmax为检测指标P3的1.4倍
4.6.2 检测项目
检测试件在Pmax作用下,试件是否发生结构损坏或功能障碍。
4.6.3 检测方法
检测压力升至Pmax,压力作用时间>3s,随后降至零:再降到-Pmax, 压力作用时间>3s,然后降至零。记录功能障碍或损坏的状况和部位。
编 辑:阮林霞 游 超 | 排 版:侯云飞
来源 | 珠海安维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原创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